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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2022-08-19 10:38:54 中国质量报

陕西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扶持“四新经济”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本报讯 (梁 爱 记者 王 梅)在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后,近日,陕西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方式,持续优化发展服务环境,包容扶持“四新经济”主体发展壮大。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鼓励创新,包容监管;坚守底线,审慎监管;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实现“创新”与“监管”的统一,形成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治理格局,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了“形成包容有度,审慎监管治理”机制的6方面主要内容:

给予“包容期”管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合理设置“包容期”,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对发生一般违法行为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过渡期”,指导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改正,进行适度、有效监管。

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方式。探索设置风险规模可控的“安全空间”,将守法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领域“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纳入其中并实施“沙盒监管”。对“入盒”市场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发挥平台监管、行业自律作用,在可控范围之内实施容错纠错机制。

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依托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为“四新经济”市场主体设置监管“红线”,结合信用风险变化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实施宽松型监管,给予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或触发监管“红线”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

推行“三张清单”制度。制定“四新经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简称“三张清单”),对“三张清单”内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合理适用信用约束机制。依据《不予处罚清单》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纳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对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年报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均暂不列入或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已履行相关义务、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四新经济”失信市场主体,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加快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涉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不当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四新经济”范围,加强风险管控和信息数据管理,充分发挥“四新”市场主体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中的支撑作用,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力。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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