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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金堂县一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罚约10万元

2022-02-15 13:40:2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张 东)前不久,在“春雷行动2022”中,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食品公司进行了处罚。该公司因生产的香酥青豆抽检不合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合计10.03万元。

据了解,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金堂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青豆经抽样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该企业已经没有生产香酥青豆。经调查,该企业生产的香酥青豆工艺流程为:原料脱包、清洗浸泡、油炸、冷却、调味、包装为成品。该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导致酸价超标。因该企业生产的香酥青豆酸价超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金堂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合计10.03万元。

据了解,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可能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油炸食品和食用油等时必须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于已经买回家的各种食用油和油炸食品,最好存放在阳光无法直射的地方,如发现颜色不对或者有哈喇等异味,不要食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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