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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作风、奋发有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中山住房城乡建设这样干!

2022-02-15 13:16:23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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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下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市政府副市长曾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住建领域行业协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对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2年工作进行部署。

副市长曾奕肯定了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同时提出在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中提出的“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交通畅通工程”“民生福祉提升工程”等一系列任务的背景下,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科学分工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曾奕提出

在充分发挥职能、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上,应坚定不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定不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不移落实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坚定不移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及切实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等方方面面。

曾奕强调,在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上,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提高干部队伍专业水平,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沛程对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2年工作进行部署。

刘沛程表示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抓重点项目建设“牛鼻子”,聚力民生保障,狠抓行业监管,落实便民利企措施,防范住房领域各类风险,凝心聚力,拼搏竞进,高标准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2021年工作回顾

刘沛程指出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大战略、两大攻坚战、一篇大文章、五大工程、一个坚强保证”工作部署,紧抓机遇,转变作风、奋发有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助推我市城乡品质更加优良

1.持续优化提升市政路网。打通南区芙中路(北支线)等6条“瓶颈路”。完成青溪路(莲员西路至康华路)拓宽改造、长江路交通提升工程;动工建设岐江道工程(东岸)、莲员东路道路扩建工程等城市道路。加快推进岐江新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动工建设康景路(37号路)道路工程(石岐段)等项目,加快石岐街道规划道路工程(欢乐海岸西侧)等市政道路项目前期工作。

2.全面加快公园建设。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结合岐江道建设以及城市更新等有利契机,高标准开展公园建设,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100个公园,提升城市品质。全面完成秀丽湖公园建设,加快推进古香林公园二期、新安低碳公园建设。

3.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力攻坚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整治,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中心组团全部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主体工程。全面摸查暗渠,通过控源截污等措施,提升整治成效,有效改善中心组团水环境。全面加快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工程(扩容工程)-公建配套工程建设。

4.加快推进房屋代建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永安中学和烟洲中学于2022年9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华侨中学高中部、第二中学等学校新建部分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看守所综合执法技术大楼项目建设。

5.助力提升城市品质。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完成50个社区创建和认定。开展城市体检,组织开展城市体检数据分析,形成城市体检报告。统筹推进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打造南方滨海平原海绵城市建设样板。

(二)落实惠企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分级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20项业务移动审批。推行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变更)遗失补办“秒批”服务、电子印章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登记等业务受理的应用、燃气安装维修资质等审批业务与工商执照办理联合审批。

(三)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继续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一城一策”工作方案,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做好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及房地产市场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强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加快修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签备案工作。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排查,认真化解问题楼盘及涉稳楼盘,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风险。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及两年(2022-2023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筹建3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受理认定工作,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和银行沟通平台,解决项目资金来源问题。宣传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挥社会组织和资源撬动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做好本市户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在保家庭动态审核工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执行退出机制。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住房困难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居住困难。落实我市公交、环卫工人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3.强化公租房管理。创新公租房运营管理模式,继续发挥试点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系统及监测平台,有效解决人多复杂治安管理难、住户拖欠租金催缴难等管理问题,打造“高效、智能、安全”的公租房智慧小区。加大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承租人转让、转租等违规行为,加大租金催缴力度,对恶意欠缴租金的租户启动非诉执行法律程序。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加强对镇街公租房的监管。

4.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发展长租房市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推动建立镇街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房屋租赁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工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公布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合理引导市场。

5.抓好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业主法治意识,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投票系统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优化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审批流程的“全网办”。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工作。

(四)持续加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1.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大对建筑业行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政策,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外市高资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推动中山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继续扩大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覆盖面,规范招投标市场。配套出台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强力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实现择优招标。

2.规范建筑业市场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建筑科技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审图企业诚信记分标准,探索建立施工图审查机构评价机制,加大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力度;探索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BIM技术应用,鼓励BIM正向设计;指导翠亨新区开展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强化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联享、联合奖惩。加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强化企业履职到岗监管。积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工作。

3.强化建筑质量监管。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整治行动,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综合运用信息化、差异化监管、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对混凝土等建材的质量管控;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提升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推动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质量监督模式改革。

(五)加强安全监管,夯实城市安全基础

1.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强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危大工程、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及危大工程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水下施工作业、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演练,提升我市房屋市政项目应急管理水平;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对在建工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检查;推进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全市管道天然气建设、燃气便民服务部设置等工作,完成3万户旧小区加装管道天然气。规范小区瓶组站建设运行管理,逐步推进小区瓶组站改用管道天然气工作。加强燃气日常安全监管,开展部门联动检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气”。加强燃气安全普法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3.做好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城市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成果,推动全市城镇房屋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高质量完成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继续加强我市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房屋建筑安全工作。规范房屋安全鉴定企业行业管理。

4.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推进防空警报建设,完成新开发区域防空警报器安装。加强人防警报系统维护管理,组织开展珠三角城市群人民防空演习及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落实珠中江三市跨区域协同训练,强化人防实战化训练。开展人防“五进”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事权下放人防业务监督指导。完善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做好人防指挥所日常管理。

5.做好地震监测工作。安装布设市级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加强预警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完成全市800台预警终端的选址安装运行工作。开展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升级改造地震台站。健全防震减灾管理机制,做好地震监测仪器日常检查维护。加强地震综合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地震灾害致灾调查、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排查。

6.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在建工地、物业管理小区、保障房小区、房地产销售、服务窗口、燃气企业等重点行业疫情防控,筑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疫意识和防控能力。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建设一流干部队伍

1.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定期开展党员培训、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等各类培训,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意识,提升党员队伍综合水平。加大对基层党建的阵地建设和经费投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等工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学习,提高机关纪委干部履职能力。抓好纪律教育,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健全廉政约谈机制,做好廉政监督员工作的督导落实,强化重点项目和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推进的监督。

3.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333”博(硕)士等高层次人才招聘,建立高层次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雇员招聘,扩大技术人员力量。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强化挂职干部跟踪管理,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抓好年轻干部培养,建立“传、帮、带”培养机制,由分管领导、中层业务骨干对年轻干部进行经验传授和业务帮带。强化干部意识形态、业务技能、保密知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会上,对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获奖和受表彰表扬情况进行了通报。燃气科、工程质量中心、交易中心,翠亨新区、石岐街道、古镇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经验介绍。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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