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 洋
“我进货时贪几块钱的小便宜,这下要罚款两万元,得不偿失啊!”近日,安徽省枞阳县金社镇某村小店经营者刘某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罚单后,痛心疾首、悔恨交加。
2021年11月12日,枞阳县市场监管局项铺市场监管所联合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人员开展联合打假行动。
出示检查证后,执法人员进入一家小店检查。“柜台上两瓶年份原浆献礼版古井贡酒涉嫌假冒。”检查后不久,酒厂打假办人员向执法人员轻声说道。为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若无其事地与小店女主人——刘某的妻子拉家常,询问生意情况、古井贡酒进货渠道和价格等。“这两瓶年份原浆献礼版古井贡酒是很久前村里一个老人舍不得喝拿来换生活日用品的。”女主人解释道。
执法人员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紧盯柜台上的两瓶酒,防止被人转移,另一路继续检查小店仓库。经过近半小时认真检查后,执法人员发现仓库内有一些其他品牌白酒,唯独缺少古井贡酒。“本地人一般都喝古井贡酒,你们家怎么不存点货?”面对执法人员的疑问,女主人表示,她家为了照顾老人,小店不打算开了,所以没有存。
就在执法人员准备结束检查之际,一名执法人员意外发现店内通往厨房的过道上有洋河酒瓶散落在地。执法人员随即循酒瓶而去,在过道旁的楼梯下面,发现有一堆货物用布遮盖着,掀开布后,发现是整齐排列的10箱古井贡酒,其中年份原浆献礼版33瓶、年份原浆5年版7瓶。
当执法人员询问女主人进货来源时,她找出一张进货单,上面只有酒的数量、价格等简单信息,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和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暂扣了这些酒。后经厂家鉴定,所扣白酒全部为侵犯古井贡酒年份原浆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经查,2020年8月,一名驾驶送货车的推销员向女主人推销古井贡酒。女主人见推销员信誓旦旦保证酒是真的,只是为了做量每瓶比市场价便宜两元时,就动了心思,一次性购进年份原浆献礼版60瓶、年份原浆5年版12瓶。案发时,分别以85元和125元每瓶的价格销售了25瓶和5瓶,违法经营额共计6600元。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行为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并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35瓶、5年版7瓶,罚款两万元。
《中国质量报》【一线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