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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

2022-01-17 10:55:0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温雅迪 闫锡坤)近日,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标准化、信息化手段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标准化建设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拟于2022年开始逐年推动农批市场实施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追溯管理,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列入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目前,已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的调研,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制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通则》《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畜禽肉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水产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果蔬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追溯体系》7个地方标准。在广泛调研及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和充分借鉴发达省份及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实际,制定7项针对性、先进性、适用性较强的地方标准,引领指导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提档升级。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依托“蒙冷链”追溯平台,增加农批市场及入场经营者电子档案模块,加快推进农批市场追溯体系建设。该局指导督促农批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部在“蒙冷链”建立规范电子档案,并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实施网格化动态管理,责任到所到人;鼓励引导农批市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各地引导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农批先行先试,以进口食品(包含冷链和非冷链)、国产冷链食品以及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为重点品种,试点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农批市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着重解决企业追溯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目前,52家农批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已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督促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依法开展自查。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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