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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企管局撤销冒名登记解民忧

2021-12-10 13:12:05 中国质量报

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企管局撤销冒名登记解民忧

本报讯 (沈云志)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市民王先生给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送来一面写着“坚守公平正义 为群众办实事”的锦旗,以表达谢意。“市场监管部门把实事办在了群众心坎上。”王先生说。

王先生就职于一家事业单位。9月下旬的一天,他按照单位要求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查询个人投资任职情况时,发现自己竟然是吉林省天创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在2006年10月因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

无法向单位说明原因的王先生只得找公司登记机关反映情况。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企管局工作人员询问发现,王先生在2005年6月前曾丢失过身份证。为尽快查明事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撤销冒名登记指导意见规定,企管局多措并举,一方面指导王先生提供2005年前后的身份证遗失情况说明、有个人签名的文件、本人照片等资料,并制作受理通知书,由王先生交予其单位用以辅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冒名登记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业务平台查找该公司另一名股东及登记代办人的联系方式,并与代办人取得了联系,同时,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函,询问与该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等情况。

由于与该公司及其另一股东无法取得联系,代办人又拒不配合调查,按照规定,只能根据公示期内异议情况作出裁断。到11月12日,也就是公示期的最后一天,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反馈。11月15日,企管局在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将《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交到了王先生手中。

无独有偶,前一段时间,正在申请“4050”人员社保的易先生,因查出被吉林省隆达进口有限公司登记为股东、监事而办事遇阻。企管局在接到投诉起一周内查找到利害关系人,查明了冒名登记的事实,第一时间为易先生澄清了真相。

“冒名登记案例总体数量不大,但这种情况会给被冒用者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落实执行好政策和制度规定,帮助企业和群众顺利解决实际问题。”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企管局负责人说。

《中国质量报》【我为群众办实事】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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