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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

2021-11-11 11:15:5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3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3个(宜宾、唐山、包头)。

《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城市申报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材料评审、视频答辩评审,综合确定了此次试点城市名单。

据悉,试点城市具有产业基础好、推广规模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应用场景丰富、节能减排潜力大、换点经验丰富等亮点。按照规划,试点工作将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联动的基本原则,预期推广换电车辆超10万辆,换电站超1000座,并且在突破换电产品关键技术、打通基础设施审批流程、建立换电汽车监管平台、健全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换电模式产业形态、构建换电政策支持体系6个方面发力,预期达到每年节省燃油超70万吨、碳减排超200万吨。

据悉,充电和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消费群体。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消除里程焦虑、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近年来取得积极进展,公告车型近200款,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建成换电站近900座。但由于多种原因,换电模式仍面临技术标准、税收政策、换电站建设管理规范等问题。

工信部方面表示,希望通过试点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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