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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须上好“食安锁”

2021-05-17 14:47:48 中国质量报

□ 杨玉龙

所谓的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如超市的“临期食品专柜”销售的即是临期食品。因为临期食品还处于保质期内,所以可销售可食用。但也正是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其也有着价格优势,也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追捧,而临期食品的不愁销,既避免了食品浪费且减轻了商家负担。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某社交网站上,有一个由3万多名网友参与的“我爱临期食品”小组,小组标签写到“用打折的价格,吃到不打折的美味”。不容忽视的是,临期食品爱好者人数的日益壮大,也让不少人看到了商机。据有关从业者表示,淘宝上现有临期食品店铺近万家。

有市场是好事,但临期食品毕竟接近保质期,所以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是头等大事。对于商家而言应该担负起主体责任。比如,《反食品浪费法》中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商家理应依规行事。

从监管角度来讲,既要监管临期食品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也应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通过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不容忽视的是,目前相关部门对于临期食品的流通还没有细则,这一短板亟待重视起来,并加以有效破解。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讲,一方面,不能为了便宜超量购买临期食品,以避免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在购买临期商品时,要留心商品的保存条件是否和标签上描述的一致,尤其是,不同类别的食品保质期不同,其劣变的速度也不同,在食用上还应多留意。同时,消费者应注意留存消费凭据,以便于发生纠纷后维权。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零食行业总产值规模接近3万亿元。此外,我国每年还进口大量的海外食品,按每年1%的库存沉淀计算,临期食品的市场规模至少在百亿元以上。面对庞大的市场,国家相关部门应完善监管举措,对于行业自身来讲,应该遵守法律行事,要知道,食品安全无小事,不能为了利去干伤天害理的事情,须合力上好“食安锁”。

《中国质量报》【八面来风】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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