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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2020-10-26 10:36:1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朱文达)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了解,《若干措施》共有17项具体措施、涉及30个省直部门(单位),明确了责任单位和相关完成时限。主要包括加快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社会共治、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强人才支撑、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支撑、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

《若干措施》体现了六大亮点,一是突出法律制度约束。《若干措施》提出修订法律法规3项、制定制度6项、建立标准4项,从立法、司法、行政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突出社会监督共治。明确了建立知识产权重大经济活动特别审查机制。采取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和信息互通、建立千名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突出快速维权服务。提出建立省、市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实体经济便捷响应通道。推动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维权服务,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四是突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提出了通过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跨国公司知名品牌重点保护、实施重点产业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出台山东省企业专利保险政策、建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等措施,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五是突出执法保护协作。明确提出在部门间“制定诉调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的工作制度”,加强多部门执法协作,共建自贸区纠纷快速维权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方面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与京津沪渝等12省市高效协作,深化晋冀鲁豫4省15市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及资源共享。六是突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提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要求贯彻始终,体现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中央关于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的精神,着力解决新时代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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