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明华
李 安 摄
计量比对是监控计量技术机构持续保持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识别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近期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健全计量比对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益、强化计量比对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导实验室作为计量比对提供方,也是组织实施的技术主体,《指导意见》对其在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应具备的能力和掌握的关键技术等,提出明确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出主导实验室在计量比对中的主体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充分调动主导实验室的主观能动性。《指导意见》指出,为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能力,可遴选确定若干符合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鼓励其在确定的能力范围内,面向社会自主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在技术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由技术机构自主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这将有效激发出主导实验室在计量比对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并赋予其更多的施展空间,有利于提高现阶段计量比对的供给数量、覆盖面和参与度。
二是有利于促进主导实验室实施计量比对的规范性。《指导意见》指出,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所在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监督,按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计量比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风险分析和全过程管控,并鼓励主导实验室参照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建立管理体系。作为在组织实施计量比对中承担主要技术责任的实验室,主导实验室不仅应在技术能力上过硬,还应在实施方案起草、传递标准考核、样品传递、比对实验、比对数据处理、编制总结报告等项目实施管理上确保规范。一方面,应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和评价;另一方面,应按要求建立组织管理体系,确保主导实验室在计量比对项目的运作中符合国际标准的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计量比对结果与国际以及国内认证认可互认性。《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的建立、管理和规范运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有利于提升计量比对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指导意见》指出,要根据不同专业领域要求集成计量优势资源和力量,研究制备具有计量特性和良好重复性、稳定性比对传递标准和样品,同时积极推进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开展综合性以及专业性计量比对技术研发和应用。传递标准(比对样品)是计量比对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不同专业领域所用传递标准计量特性不同,也将带来不同的技术要求和不同的考核方式。主导实验室应加强对传递标准计量特性、溯源性、重复性和稳定性等研究,以及比对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方法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以保证计量比对项目的科学、合理和可实施。《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主导实验室在传递标准和计量比对技术研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传递标准符合比对项目要求,保证参比量值准确可靠,评价方法合理,有利于提升计量比对项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主导实验室主体作用,规范计量比对的实施管理,增强组织机构的技术能力,提升计量比对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将有助于尽快实现加强计量比对工作、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益的目的,更好地发挥出计量比对在计量工作中的支撑、保障和监控作用。(作者单位: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