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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掉进“专特供”的陷阱

2020-08-27 14:59:58 中国质量报

□ 胡立彪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多家网络平台上有卖家经营“特供”“专供”名酒。此类酒品卖家大多用拼音(比如以diaoyutai代表“钓鱼台”)等暗语揽客,以“拍卖”的方式直售。有专家表示,按照我国有关食品标识的法律规定,禁止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特供”“专供”“特制”“特需”等词语,也不允许使用类似词语对食品进行宣传。上述卖家的销售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及不正当竞争,监管部门可对其进行处罚。

多年前我国就开始治理打着“专特供”幌子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比如,在2012年9月,原工商总局联合商务部等多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专项行动。之后差不多每隔一两年就要整顿一次。经过这么多年的清理整顿,目前实体店市场滥用“特供”“专供”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大量真假难辨的“特专供”商品转向网络平台,换了一种方式继续淆乱市场。

市场上之所以存在滥用或假冒“特供”“专供”等标识现象,根源在于其中存在一个“利”字。作为一种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专特供”商品曾被赋予了诸多特殊含义,其中人们最常解读到的是“安全”“高端”等使用价值方面的含义。这种解读一旦被泛化并进入市场,便被消费者进行消费价值引申,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商家因此便嗅到此类商品隐含的利益气息,于是纷纷打出“专特供”的招牌,惑众敛财。在阿里拍卖、京东拍卖等平台,某品牌标有“特供”字样的名酒,6瓶标价8.3万元,而一瓶标称“2015年的专供”名酒,标价更是高达11.5万元。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打出“专特供”招牌,不光获利丰厚,风险也相对较小。“专特供”销售模式瞄准的是有特殊需求的高端客户,他们不差钱。这种商品包装简约,成本低,且不算在销售收入内,可以避税。同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收益稳定。在网络销售还有一个便于规避风险的好处。“阿里拍卖”平台上的拍品下有这样的提示:拍品介绍均由店铺自行发布并上传,“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为卖家可选服务,不强制送拍机构提供。还有一些卖家在店铺介绍中提出,店铺出售的商品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另外,卖家还有一个心理依仗:他们一般不太担心会有人针对他们维权,因为这些东西多用来送礼,“谁见过收了礼的人敢拎着一箱酒去验真伪的?”

尽管商家给一些商品打上“专特供”标签有营销便利动机,但是那么多假冒伪劣商品以“专特供”面目出现,并且能大行其道,还依存于“需求决定市场”的基本规律,其背后反映出国人对于特权的追捧心理。不管是真特供还是假特供,其实质都是特权思想的经济化、市场化表达,是特权在商业价值上的寻租,是利用公共信用牟利的不法行为。一些“专特供”商品用来抬高身份的特殊名称,都是国家资源,不能与任何市场利益挂钩。这些名称不仅关系到公共信用,还涉及到公权力,稍有不慎,对国家、法律的信用都会造成损害。况且,国家法律法规已明令禁止使用“专供”“特供”等词语进行商业宣传,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查处。

要取得彻底、长久的治理效果,除了打击不法商家,对市场进行清理,还要进行一场“清心”行动。“专特供”产品惑众乱市,如前文所述,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人们心中隐存的那种特权观念。因此,必须加强精神思想方面的教育,倡导积极健康的消费理念,消除特权观念、特别待遇存在的土壤。唯有如此,特权现象、特殊待遇以及由其滋育的“专特供”商品才不至于惑乱我们的社会,即使出现,也能通过正常的法律和市场手段进行有效治理。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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