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豫金罚决字〔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金罚决字〔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监管统计报表数据应报未报、重点领域贷款和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数据错报、未按规定提供统计资料。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8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