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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通告(2023年第二十三期)

2024-01-04 14:32:20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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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通告(2023年第二十三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鲜力多水果商行经销的毛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0月16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鲜力多水果商行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了毛山药(购进日期:2023-10-12)这一批次食用农产品。上述批次毛山药由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实测值为1.35mg/kg,而标准指标应≤0.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2日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蔬果交易市场购进15kg毛山药,具体批发部名称记不清,进货价格为10.6元/kg,支付货款159元;并于购入当日就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为17.6元/kg。于2023年10月16日销售完毕,售出14kg(包括抽样检验3.544kg),销售额为246.4元,获利87.4元;另外1kg毛山药作报损处理。上述批次毛山药货值金额为264元,违法所得87.4元。

本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再经销不合格的食品,同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经销的沼虾和鳊鱼(鲜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0月18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场随机抽取了沼虾(购进日期:2023-10-18)、鳊鱼(鲜活)(购进日期:2023-10-18)这二批次食用农产品。上述二批次食用农产品由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上述沼虾、鳊鱼(鲜活)的恩诺沙星项目均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沼虾恩诺沙星项目的实测值为281μg/kg, 鳊鱼(鲜活)恩诺沙星项目的实测值为782μg/kg,而上述标准指标应≤100μg/kg,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经查明:当事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从宁波瑞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5kg沼虾、10kg鳊鱼(鲜活),沼虾进货价格为58元/kg,鳊鱼(鲜活)进货价格为26元/kg,支付货款共计550元;并于购入当日就对外销售, 沼虾销售价格为71.6元/kg,鳊鱼(鲜活)销售价格为31.6元/kg。上述批次沼虾、鳊鱼(鲜活)当事人于购入当日就销售完毕;沼虾售出5kg(包括抽样检验2.238kg),销售额为358元,获利68元;鳊鱼(鲜活)售出10kg(包括抽样检验1.822kg),销售额为316元,获利56元。上述批次沼虾、鳊鱼(鲜活)货值金额共计为674元,违法所得124元。

本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再经销不合格的食品,同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三、宁波市北仑区万霞食品商行经销的山核桃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0月1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山核桃仁(生产日期:2023-10-04)进行了抽样,并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显示该批次山核桃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0749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4日从“宁波惟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采的,共购入该批次山核桃仁1箱(4kg),进货价格为680元/箱(170元/kg),进货金额为680元。截止到检验报告送达之日,当事人已将上述4kg山核桃仁全部售出(包括用于抽样的3.52kg),零售价是236元/kg,货值金额总计944元,违法所得264元。

本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再经销不合格的食品,同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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