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引导企业继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12月11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公告》),明确了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根据《技术要求公告》,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技术要求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在工信部官网进行的解读,我国自2014年9月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并分别于2017年、2021年、2022年3次延期,现行政策将于2023年底到期。该政策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协同,为快速培育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新能源汽车成本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购置补贴政策已于2022年底退出,继续实施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十分必要。
该负责人表示,《技术要求公告》保持主体框架基本稳定,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与之前的内容相比,《技术要求公告》主要将围绕3方面对技术指标进行了修改。
一是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和未来发展等情况,《技术要求公告》提高了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进展,优化了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系统额定功率、系统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之比等指标要求,补充了燃料电池启动温度、燃料电池电堆额定功率密度、系统额定功率密度等指标要求。
二是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为引导行业企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耐低温性能,《技术要求公告》提出,对按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中“附录A”进行检测的纯电动乘用车和N1类纯电动货车,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可放宽至95Wh/kg,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要求可放宽至120km。
三是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消除里程焦虑、提升安全水平方面有一定优势。为支持换电模式创新发展,结合行业发展和标准实施情况,《技术要求公告》明确,换电模式车型需满足国家标准《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同时,为保证真换电、能使用,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上述负责人的解读显示,从2023年上半年情况看,约90%以上的车型能够符合《技术要求公告》。从行业发展来看,《技术要求公告》预计将带来3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有利于引导技术进步。《技术要求公告》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标准更新等情况,对已经广泛应用的成熟技术适度提高要求,对低温衰减、换电等新技术新模式给予倾斜支持,有利于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促进模式创新。二是有利于引导节能消费。近年来车辆平均整备质量快速增长,给实现行业能耗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技术要求公告》适度加严了电耗和油耗(插电式混合动力)要求,进一步引导节能消费。三是有利于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公告》明确产品质量保障、平台建设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车型及时予以管控,有利于引导企业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