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通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14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

2023-11-15 15:07:06 市监声音

(2023年第二十期)

2023年10月25日-11月09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 14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亮轩兴餐饮中心

招牌名称:张亮麻辣烫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7号平房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学院南路分店

招牌名称:永和大王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学院南路四道口西北角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麟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常德米粉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北街36号院4号楼一层L106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两岸蜜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蜜 雪 冰 城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通大学路1号院甲1号A幢1层3号

存在灭蝇灯损坏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兴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碗碗香小碗菜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直路5号1层101-021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晶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和番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分瑞利社区商业底商西区126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雷呈珍种植场

招牌名称:火烧连营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村后街7号平房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饭和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大漠烧烤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8号院4号楼一层 112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春如餐饮店

招牌名称:熟食铺子快餐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路41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众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地摊麻辣烫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分瑞利社区商业底商西区105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胜荣居餐饮有限公

招牌名称:老家肉饼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西口畅茜园圣华里4号楼大厅南侧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北京鸿瑞钰源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便民驿站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会城门12号楼8单元101号

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案查处,并处1000元罚款。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北京厅尚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厅尚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配套公建1层6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聚鼎荟(北京)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聚鼎荟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第二食品厂西农科院北圃厂(中关村东路118号)南楼二层f2-032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以高质量“小个 ...

  • 安徽省当涂县太白市场监管所联合畜牧 ...

  • 如何保障出行安全 广汽本田全新一代 ...

  • 川陕甘毗邻地区携手推动深层次全面合 ...

  • “摘牌”带来“新生”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