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流心月饼(其他类月饼)、青稞八宝月饼(果仁类)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29日向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Y20230214390奶黄流心月饼(其他类月饼)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被判为不合格的奶黄流心月饼(其他类月饼)。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9月25日向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2023S0904054青稞八宝月饼(果仁类)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同批次被判为不合格的青稞八宝月饼(果仁类)3箱(24盒/箱),对上述3箱同批次被判不合格的青稞八宝月饼(果仁类)进行了查封。
(三)依法对宁波迎凤食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