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1122342742810)。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BJ23341122342742810)
一、抽检基本情况
蚌埠展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盐汽水(生产日期:2023-04-27),经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CFU/mL”项目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标准指标:n=5,c=2,m=10²,M=10⁴ 实测值:5.7×10³、3.9×10³、7.1×10³、2.0×10⁴、7.5×10³),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XBJ2334112234274281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生产不合格盐汽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1.2元,2.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5091.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罚字〔2023〕81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排查,被抽检产品不合格指标超过标准数值,生产设备消毒不到位,间隔时间过长导致设备中形成了杂菌污染。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