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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一款鸡爪产品被查出防腐剂含量不合格

2023-09-05 16:51: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19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酒久火辣鸡爪(生产日期:2023/5/17)(规格型号:500g/盒),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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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本次抽检的这款鸡爪产品该指标检测结果为0.127g/kg。该批次产品同时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据了解,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导致。

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了解该款鸡爪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未能接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该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3年7月28日,黑龙江省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辣酒久食品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的火辣鸡爪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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