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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鸡蛋)核查处置情况

2023-07-10 11:51: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7月6日消息,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通告显示,海曙区局发布的《宁波市海曙区餐饮环节抽检信息(2023年第5期)》,涉及海曙区1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203308931021的鸡蛋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海曙鄞江超雷餐馆(华培丽)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编号为“甬海市监处罚〔2023〕3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当事人采购恩诺沙星项目检验不合格的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鉴于本案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经查证,当事人以前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从轻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二、当事人采购鸡蛋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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