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6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2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2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个体工商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张小娟经营的复用餐饮具(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上述个体工商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原因排查:消毒柜损坏了,没有正常进行消毒工作。
整改措施:责令该商户立即整改,做好消毒柜的维护工作,确保消毒柜能够正常使用,并通过阅读增加对安全合格食品的认识,杜绝再次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22日向张小娟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4月3日立案调查。当事人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已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139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警告。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