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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山升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03 17:13: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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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获悉,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山升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三十万九千四百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环罚字〔2023〕1006号、中环罚字〔2023〕100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环罚字〔2023〕1006号、中环罚字〔2023〕1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关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法事实:

建设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并对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粤环发[2021]7号)第一章环评类第八条裁量标准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升威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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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谭*福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620********467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九千四百元

罚款金额(万元):

30.9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17

处罚有效期:

2023-02-17

公示截止期:

2024-02-17

处罚机关: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25P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2825P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2-22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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