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29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C22120103116031172),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魏姐果蔬超市(魏某芬)所销售的比目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称:比目鱼(抽样单编号DC22120103116031172)、检验报告(DC22120103116031172)。不合格项目: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要求经营商户进行整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要求规范经营食用农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