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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 张家港市德兴铸造有限公司被罚

2023-01-30 16:38: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张家港市德兴铸造有限公司被罚款5.9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20号)。

信息显示,张家港市德兴铸造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市德兴铸造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96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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