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17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6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綦江区永耀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9日的早餐饼(焦糖味饼干)进行监督抽检,该批次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永耀食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该超市已于2022年1月9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早餐饼(焦糖味饼干)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厂家生产早餐饼(焦糖味饼干)的原材料中带入了山梨酸及其钾盐,生产厂家原材料未严格把关导致。
整改措施:责令该经营部立即整改,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6日向綦江区永耀食品经营部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13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