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号)
根据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JKS22053680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小春日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
(一)2022年9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进行抽检,2022年10月31日,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 JKS22053680,报告内容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台州市小春日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经营。
(三)2022年10月31日我局对台州市小春日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案调查。2023年1月17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3〕210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