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40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3年第40号)
抽检编号为GC22330000300531810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2330000300531810;产品名称: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生产日期:2022-09-20;规格型号:200 克/盒;保质期:冷冻90天;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小春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台州市未道贸易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销售。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的蓝掌柜无骨鸡爪(微辣),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免予处罚。(温市监处(2023)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