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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炭盐焗鸡防腐剂超标

2022-12-23 15:24: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52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黑龙江省古炭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黑龙江省古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炭食品”)生产的古炭盐焗鸡,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古炭食品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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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本次抽检的这款古炭盐焗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28g/kg。

据介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均有抑制作用。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导致。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加入食品中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本次抽检的这款古炭盐焗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4.49。

据了解,造成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

为进一步了解这款古炭盐焗鸡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中国质量新闻网多次拨打古炭食品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截至发稿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省古炭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牡丹江古炭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生产肉制品、速冻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生产销售豆制品、水产制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古炭食品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还被处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显示,经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标称黑龙江省古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肉火腿香肠(标称生产日期2022年6月19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1日对古炭食品进行立案调查。古炭食品生产不合格嫩肉火腿香肠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古炭食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17.5元、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22袋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据信用中国,经查,2021年6月15日古炭食品与绥芬河市海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代加工协议》及《海来国际LOGO商标使用授权书》。2022年6月10日绥芬河市海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古炭食品订购5件(每件规格50根)“波米娅牛肉风味卢布肠”商品。6月14日古炭食品生产该商品,生产批号为220614,食品未贴标签仅将食品标签放置在每件商品的包装箱内,并于6月15日发货给绥芬河市海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2022年8月1日,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古炭食品罚款0.6万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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