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编号:FC2022025)。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202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1期)》(以下简称《通告》2022年第41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曙光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活体)(大);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曙光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活体)(小)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2年第41期)涉及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曙光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活体)(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通告》(2022年第41期)涉及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曙光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活体)(小),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宜兴市宜城街道曙光海鲜店, 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22年7月8日从崇安区鲜多水产商行购进7.5kg梭子蟹,并将其分为梭子蟹(活体)(大)和梭子蟹(活体)(小)进行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已销售问题批次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未能实际召回涉案食品。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没7095元的决定。(宜市监案字〔2022〕第1-119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