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2日,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均田蔬菜经营部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关于武汉市江汉区均田蔬菜经营部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1.抽检的基本情况。2022年7月14日,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江汉区均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米椒”和“红杭椒”进行抽检。2022年8月17日我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No:WH2022SC04757、No:WH2022SC04755)显示,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1日对武汉市江汉区均田蔬菜经营部送达了检测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同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同时要求该单位进行自查与整改。
3.经查武汉市江汉区均田蔬菜经营部2022年7月13日销售的“小米椒”和“红杭椒”已经全部销售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的规定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当事人具有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情节,同时根据《湖北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现决定处罚如下: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72元、并处罚款1728元。两项合计2000元。
4.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