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0月14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宁波奉化露植餐饮店采购经营的牛蛙。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7月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奉化露植餐饮店采购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7月7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奉化露植餐饮店的1批次牛蛙进行抽样,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2022年8月8日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No:SPJ20*****61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抽检批次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分析,当事人未向牛蛙内投放呋喃西林,系养殖环节投放所致。企业在今后的营业中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