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8日,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绵阳市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销售标称由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奇煮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由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由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奇煮瓜子(生产日期:2022-03-17)被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1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经销商对涉案产品做下架处理,以上情形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23日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2.排查整改复查
涪城区局要求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今后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规范生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三)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3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了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索取了相关票据及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7日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2.排查整改
经调查,绵阳市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建立了食品购进查验台账,如实记录了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的名称等内容,并索取了供货商的相关资质材料、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相近批次委托检验报告、购进票据等材料。对该批次川奇煮瓜子实际内在质量状况并不知情,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其继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进一步完善进货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