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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宁波市鄞州姜山小邱豆淀粉加工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2-09-09 10:23: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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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涉及抽样编号为XC22330212308632722的老豆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姜山小邱豆淀粉加工坊生产的老豆腐,抽检项目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豆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8日作出编号为“甬鄞市监处罚〔2022〕101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3、罚款3000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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