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省抽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渝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鸭掌(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日期:2022年1月11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渝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1、配料室使用的电子秤最小计量范围是1g,防腐剂的使用量很小,可能配料称重时出现错误;2.使用各添加剂时均按照国标进行生产,但因额外使用了其他原辅料内可能包含了添加剂导致检验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1.加强管理,更换精度更小的电子秤,做好产品各环节控制;2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2年6月1日向重庆渝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6月2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