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8月17日消息,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号),涉及抽检编号为NCP22331081305932331生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331081305932331;产品名称:生姜;购入日期:2022-6-12;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石桥头绿蔬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生姜。该批次生姜共购入15kg,均已销售。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结合《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若干意见》(台中法【2018】3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70元;3.罚款10000元。(温市监处罚〔2022〕5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