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号)
一、关于对台州优得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青菜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小青菜的检测报告编号22JF0413124,食品名称:小青菜;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优得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检测结论:小青菜的氟虫腈指标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小青菜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库存,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2年5月9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小青菜”系当事人于于2022年4月11日从椒江农港城的台州市椒江袁立飞蔬菜批发商行处购买了10公斤小青菜,至2022年5月9日案发,已将上述小青菜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系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因该产品为农副产品,氟虫腈为杀虫剂,按常理推断为生产环节使用,但该产品为经销商从个体农户中收购,无法直接找到施用农药的主体,建议市场批发环节加大农残检测力度,杜绝超标农副产品流入市场。
二、关于对台州优得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香蕉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22JF0413121,食品名称:香蕉;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优得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检测结论:香蕉的吡虫啉指标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香蕉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库存,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2年5月9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香蕉”系当事人于2022年4月12日从椒江农港城的台州市椒江保林水果批发部购买了二箱共16公斤香蕉,至2022年5月9日案发,已将上述香蕉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系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因该产品为农副产品,吡虫啉为杀虫剂,按常理推断为生产环节使用,但该产品为经销商从个体农户中收购,无法直接找到施用农药的主体,建议市场批发环节加大农残检测力度,杜绝超标农副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