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号)。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四川三汇特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汇米醋,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三汇米醋;规格型号:430ml/瓶;生产日期:2021年5月2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三汇特醋有限责任公司;被检出“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四川三汇特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9日对四川三汇特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639元;
(2)处以罚款35721元。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三汇米醋抽检不合格原因为三汇米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8月25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