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号)。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宣汉家家乐生鲜超市销售的江津白酒,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江津白酒;规格型号:440ml/桶;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0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宣汉家家乐生鲜超市;生产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渝溪酒厂,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经查,宣汉家家乐生鲜超市销售的江津白酒“酒精度”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鉴于宣汉家家乐生鲜超市对销售的不合格江津白酒进行了退货处理,且涉案货值金额低,未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24日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购进产品时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虽收集了供货商的资质文件及出厂检验报告,但没有建立进销台账。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严把进货查验关,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