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23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8342232556)。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NCP22340508342232556)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耿永来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2-03-03,规格型号:散装),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2,实测值:4.5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FC202203347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8元;3.罚款人民币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2〕607号)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