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0日,四川省雅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10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涉及荥经县老朱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由汉源县香源酿造厂生产的“香源黄豆酱油(酿造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1批次荥经县老朱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由汉源县香源酿造厂生产的“香源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规格型号:400ml/袋;生产日期:2021-05-28),被检出“全氮(以氮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六)项之规定,鉴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2日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2.排查整改
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问题,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继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发现不合格食品后立即停止销售。
(三)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承诺不再进行食品生产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