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9期)。据通告,铜陵易嘉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枞阳县东方花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铜陵)生产的1批次胡家茶干(五香味),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汤沟镇 | 铜陵易嘉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枞阳县东方花苑店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东方花苑小区7号楼4-5号门面 | 胡家茶干(五香味) | 80克/袋 | 汤沟胡家+图形 | 2021-11-06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53g/kg║≤1.0g/kg | 豆制品 | 初检机构: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