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岔河弘韬农贸市场李明高销售的梭子蟹(抽样日期:2021-09-03,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岔河弘韬农贸市场李明高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岔河弘韬农贸市场李明高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岔河弘韬农贸市场李明高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