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如东佳好食品店生产的白馒头(抽样日期:2021-09-04,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东佳好食品店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添加了含有糖精钠的添加剂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东佳好食品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东佳好食品店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处字【2021】605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