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北京棒约翰餐饮发展有限公司马家堡西路店因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制售食品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使用过期圆红椒制售披萨意面
据悉,2022年2月23日,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北京棒约翰餐饮发展有限公司马家堡西路店(以下简称“北京棒约翰马家堡西路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食品原料圆红椒(生产日期:2022年2月16日16:00;保质期至2022年2月22日23:59)已超过保质期。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棒约翰马家堡西路店2022年2月17日购进的1kg圆红椒(生产日期:2022年2月16日16:00;保质期至2022年2月22日23:59),截至2022年2月22日使用该批次圆红椒0.7kg。2022年2月23日该店制作的魔法海鲜卷边9寸披萨销售1份;麻辣小龙虾意面销售1份;黑椒牛肉意面销售1份;上述三种产品均使用已过期的该批次圆红椒0.05kg。剩余该批次圆红椒0.25kg已由该店当场销毁。此外,北京棒约翰马家堡西路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棒约翰马家堡西路店警告;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4元。
曾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棒约翰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为上海昀美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有74家分支机构(含北京棒约翰马家堡西路店),经营范围包括:制作、经营比萨食品;中西餐饮服务、制作餐厅食品和冷热饮料等。
公开信息显示,棒约翰是世界三大披萨品牌之一,1984 年开设第一家比萨餐厅。如今,棒约翰在欧洲、亚洲、拉丁美洲、中东、印度等地已经开设了超过 4000 家连锁餐厅。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北京棒约翰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也曾被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棒约翰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日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1万元,处罚事由为:2019年2月28日首次订立“棒!约翰”品牌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