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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售咖啡、啤酒过期 物美大卖场一分店被罚8万!

2022-04-01 15:3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龙观东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或物美回龙观东店)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8万元。

过期利趣美式浓咖啡、雪花啤酒被市场监管部门扣押

据悉,2021年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扣押了利趣美式浓咖啡饮料,净含量480ml,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保质期为9个月,超过保质期26日,数量6瓶,售价为:4.5元每瓶,无售出,无库存,货值金额为:27元。当事人未查验上述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2021年11月2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扣押了超过保质期的雪花啤酒勇闯天涯,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0年9月26日,保质期360天,超过保质期43天,数量9罐。售价为:5.9元每罐,无售出。货值金额为:53.1元。当事人未查验上述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综上,当事人的违法货值金额共计:80.1元,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持续时间43天,且当事人未查验上述两种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物美回龙观东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对物美回龙观东店处以警告、罚款8万元并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曾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多次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物美回龙观东店除了上述处罚外,此前还被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查处。

2021年7月,物美回龙观东店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没收福事多牌蜂蜜柚子茶(净含量:420克,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5日)8瓶。处罚事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2020年6月,该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被罚款3806.7元,没收违法所得705.38元。没收不合格产品1件。同年4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被罚985.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2018年和2019年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分别被罚5万元和5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少川。回龙观东店系其分店,成立于2007年9月,负责人为胡炜。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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