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一期),涉及溧水区永阳东庐幼儿园食堂经营的菜碗(抽样单编号:XC21320117002644785)。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检出,标准指标:不得检出。该批产品仅供顾客使用,不销售,消费者使用后留在食堂,由食堂工作人员清洗消毒,使用日期:2021-10-25。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将餐盘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该单位菜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溧永阳综法【2021】03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