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一、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11的大眼仔爆浆软糖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大眼仔爆浆软糖,经抽样检验,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备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该公司对上述检测结果无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
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大眼仔爆浆软糖,经抽样检验,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备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该公司共生产该产品945公斤,已销售945公斤,产品已全部销售,已无法召回。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属于销售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处罚如下:责令改正。
二、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21的幸运鸭爆浆软糖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幸运鸭爆浆软糖,经抽样检验,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该公司对上述检测结果无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
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幸运鸭爆浆软糖,经抽样检验,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该公司共生产该产品540公斤,已销售540公斤,产品已全部销售,已无法召回。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属于销售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处罚如下:责令改正。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