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市场监管总局抽检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涉及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294932495GZ的水磨年糕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兰山区群波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海曙增辉食品厂(委托方为宁波优客智联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磨年糕,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23日向宁波市海曙增辉食品厂送达了编号为№: NJ2021MC5722的检验报告。经调查,当事人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的水磨年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制作并保存该批次水磨年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和销售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包装袋上标示错误产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甬海市监处罚〔2022〕96号”的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55000元。
(三)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