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期)。据通告,标称和田市金玉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和田红枣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和田市金玉河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13号 | 和田市金玉河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13号 | 和田红枣酒(露酒) | 125ml/瓶 酒精度:35%vol | 西域金玉河+图形 | 2020-09-05 | 酒精度 | 38.8%vol | 34.0%vol-36.0%vol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