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
抽检编号为DC21331000002737592鸭蛋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DC21331000002737592;产品名称:鸭蛋;购进日期:2021-09-02;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天台百宜超市有限公司;购进单位:天台宋延舟蛋类经营部。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鸭蛋磺胺类(总量)项目超标原因不明,产品零售无法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鸭蛋经检验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食品经营者销售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鸭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该批次鸭蛋的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00.6元。(天市监西处字[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