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7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余相芳(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红枫综合市场A栋底楼鲜肉区159-162号)销售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当事人余相芳销售的豆芽(抽样单编号:No.NCP21500245653502818),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9月15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1日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NCP21500245653502818)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异议。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豆芽已于抽检当日全部抽检带走,没有库存。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当事人销售的豆芽全部被抽检带走,没有销售,无需召回,我局于2021年11月2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罗明宪在采购该批次黄豆芽时未收集供货者身份信息和进货票据,已对罗明宪下达责改,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罚款1000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7日